0月29日起,青岛港重新开放2-6级危险品集装箱进出口作业。
据悉,10月26日,青岛市安委办召开了青岛港2-6类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作业协调会议。会议决定,定于10月29日零时,重启青岛港2-6类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作业。
10月29日起,青岛港将对进出港口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电子运单管理,未应用电子运单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允许涉港经营。
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青岛市涉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立即全面应用青岛市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
2017年
“8.12”事故后,天津港全面停止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液体散货码头等所有危化品出口业务,导致约60%-70%的危化品经青岛港出口。
借鉴天津等地管控方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涉港危险品货物集装箱进出口作业实施“禁、限、转”工作措施的请示》,于2017年8月1日起,全面禁止第2、3、4、5、6类危险品的进出口作业,仅开展第8、9类低风险货物作业。
▲2017年青岛市关于禁止危险品货物进出港通知
2018年10月29日起
青岛港经过一年的自我建设优化,并经过有关部门评测,完全具备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合法资质和安全条件。
于2018年10月29日重启青岛港2-6类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作业。
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9日是通知起效时间,但是根据行业群内反馈,船公司和青岛港仍需要一段时间的缓冲期。类目内危险品订舱请务必提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