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夏季禁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日期2020-06-19 16:19 浏览
6月13日下午,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具体事故原因据了解将由省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夏季天气炎热,危化运输车辆发生意外的概率无形中就会有所增高。其实早在2006年,上海市就出台了相关的夏季危化车辆管理办法。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的规定,现就上海市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上海市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禁止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禁止在上午8时至下午4时装卸作业。
二、《办法》规定的禁止运输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种类,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联合确定的《夏季高温时段禁止道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执行,共计174种(详见名录)。
三、零星购买的数量少、包装好且符合国家关于包装物规定的民用小包装油漆、稀释剂和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的小包装试剂的道路运输实施配送,不受夏季高温时段道路运输限制。